网友提问:
如何看待“完美受害者”情结?
优质回答:
鲁迅先生说过,有缺点的战士终是战士,完美的苍蝇不过是苍蝇。但生活中有的X,扮演着战士的角色,甚至比真正的战士还要逼真。只可惜大戏总有终了的时候,X也终究会露出X的本来面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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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要求的就事论事,而人民更关心受害者是不是个好人!好人说的话大家愿意信,坏人说的话不能信,就这么朴素。
比如一个人在大家印象中是个老实人,突然有一天他杀人了要判刑,大家心中的第一反应是:真的吗?是不是别人欺负他了?是不是被欺负狠了?是不是被冤枉了?而如果犯事的是个坏人,大家只会感叹:苍天有眼!就这么现实。
而法庭可不会管他以前是多么老实,就事论事,杀人了就是犯罪,根据情况不同该怎么X刑法法条都有。
我们处在法制思想与道德准则更替的过渡期
中国X社会两千余年,道德作为评价一个人的标准也存在了同等甚至更长时间。步入近代之后,法制的地位越来越重要,但是并不意味着道德评价就消失了,相反它藏在中国人的潜意识里,根深蒂固。
法律法条确实比道德操守更加适应当今社会的发展,但是我们处在二者的过渡期,也就是说目前来说大多数人评价受害者时并不是遵循法律要求的就事论事,而是带有很强的道德评价色彩。
正所谓好人落难,八方来助,坏人落难,吃瓜看戏。这是人民X众的潜意识的思考和行为模式,但是很容易被一些人利用,比方说挖受害者的黑点,来降低人民X众对他(她)的道德评价,将受害者的形象定义为骗子,进而形成坏人的话不能信的逻辑链条,这样就可以达到混淆视听的目的。
对于高考顶替案来说,我们所有的努力都是为了给陈春秀这样的受害者一个交代,也是为了我们的社会能更健康和谐,至于苟晶,她消费广大网民的行为是无耻的,道德层面谴责她毫无问题,但是就事论事,证据证明她确实被顶替了,是X受害者之一。
我们呼吁要解决高考顶替案,是因为有蛀虫在侵蚀国本之一的高考制度,至于我们对受害者的观感并不构成影响因素。法律是就事论事的,以证据和事实说话的。受害者喜欢吹牛或者撒谎并不影响经过查证的事实。
“完美受害人”是法制观念逐渐代替一部分道德评价观念的过渡期中必然会有的现象,只要人民X众再多了解一点法律知识,再习惯用法制思维与方法解决问题,“完美受害人”现象会越来越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