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理工大学的X事件 山东理工大学X事件时评

网友提问:

如何看待山东理工大学大四学生X事件?

优质回答:

据了解,山东理工大学大四学生范某X手段极其残忍,在鞭打了尚还存活的猫咪,采用剥皮、掏肠、挖眼、拔舌、 开水烫身 、电钻爆体爆眼、 火烧猫身 、电击等恶劣亏段,从弱小可怜的动物挣扎的表情中过得愉悦感……。此人公开在微博贩卖X视频,视频内容血腥至极,不堪入目。在拍摄好视频后,通过微博网络宣传贩卖。

从这起X事件中可以看出,该生心理健康存在问题,虐杀流浪猫,获得愉悦,并拍下视频贩卖牟利,为了挣钱不择手段,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社会上一些人的不当需求,客观上也使得他X拍视贩卖有了利益的驱动,即满足了个人的扭曲心里,又能获得利益。

现今我国法律没有对X(X动物)等行为进行处罚,法无明文不处罚,这是一条基本的法律原则,但是这种行为,实在是有违人类的道德。虽然X小猫咪不能依法处罚他,但是涉嫌传播暴力视频牟利,法律可以制裁他。

这个X事件也反映了学校对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缺失或者不到位,都会不时有这类X的事件发生。各级各类学校除了注重学生的学业成绩以外,应对学生心理的了解及时纠正不健康的心理,加强对学生的德育及心理健康教育,使之落到实处。

其他网友回答

这样的人不仅仅是心理有问题,而且可能有生理缺陷,不具备像正常人一样的同情心,同时丝毫没有尊重生命的观念。这样实施虐杀行为的人有极大的暴力倾向,女孩子们要小心,结婚找对象擦亮眼。

学校把他开除,将来也可能有很强的报复心理,再偷偷X动物也不一定,甚至将泄愤对象由动物变为人,这种人关几十年也合情。

这种人心理扭曲,看这种视频的人绝对也有心理问题,加上吃狗肉猫肉的,简直不能理解这种人在想什么?猫杀了他全家?还有资格上大学吗?应该直接开除!希望有个严厉的处置,应该让他也尝尝他对猫做出的这一切,可以不喜欢小动物,为啥非要伤害呢?别祸害别的动物!

总是有人说虐的是猫,认为就是个动物,没多大关系,但是记得很久之前看过一个研究,人之所以喜欢猫狗之类的宠物,是因为它们的面部构成和比例接近于小婴儿,任何物种对于幼崽都会有优待,尤为喜爱,这是为了幼崽长大种族繁衍而形成的自然规则。所以能下狠手X的人,怕是根本没有妈妈吧!因为猫不是人,所以就把黑暗面发泄在猫身上,那如果有一天遇到无力反抗的弱势X体,是不是也会毫无顾忌地发泄?作恶,无论多小都是恶,就应该被唾弃。

遗憾的是,法律对这些X动物的行为没有约束,学校能做到的最大限度也不过让他拿不到学位证,所以,我们能够做到的,是让他周围的人认识到他的本质,小心他,远离他(现在是X,以后呢?怕是心理状态已经变得不稳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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