匹夫无罪怀璧其罪的典故(怀璧其罪的典故是什么)

怀璧其罪的典故?

匹夫无罪,怀璧其罪,这个典故出自《左传》,其基本意思是,一个人本没有罪,因为身藏璧玉而获罪。在春秋以前,玉器的使用是有严格的等级制度的,普通百姓不能私藏宝玉,如果一个普通百姓身上带了一块作为礼器的璧玉,那就可以推断他非抢即盗。由此引申,比喻一个人因为有才能、有理想、有德行而无端受到加害。

虞国是春秋时期一个很小的姬姓诸侯,与周天子的同宗,地位很高。

虞国公的弟弟虞叔有一块美玉,虞国公听说之后,就向弟弟索取,想据为己有。可是,虞叔自己也很喜欢那块美玉,舍不得,就没有献出去。

可是,过了不久虞叔就后悔了,他说:“周朝有句谚语:‘匹夫无罪,怀璧其罪。’我留着这块美玉有什么用,难道留着它招灾惹祸吗?”于是就把那块玉献给了哥哥虞国公。

在我们今天看来,虞叔的做法很聪明,一块玉无论多么完美,总归是身外之物,与其留着惹事,不如把它送出去。

可是,那位虞国公有点不够档次,人品极其贪婪,总是看着别人的东西好,觉得什么好东西都该归他才合适。虞国公得到了的虞叔的美玉,又看中了虞叔的宝剑,让虞叔把宝剑也送给他。

虽然,虞国公是一国之君,又是哥哥,春秋时代还没有完全丧失长幼尊卑的礼制,但是,兄友才能弟恭,像虞国公这样贪得无厌,欲壑难平,一点没有哥哥的样子,更没有君主的风度,虞叔也就很难再把哥哥,不把他当哥哥,也就不能维持君臣关系了。虞叔愤愤不平地说:“你如此贪得无厌了,今天要宝玉,明天要宝剑,早晚有一天会直接要了我的性命,我还是先下手为强吧。”于是虞叔就起兵X,把虞国公赶出了都城。

勇士无罪怀璧其罪是什么意思?

勇士无罪,怀璧其罪”意思是:百姓本没有罪,因身藏璧玉而获罪。

它的典故是:虞公是春秋时代姬姓的公爵诸侯,是周朝皇室的后裔。当时虞公的弟弟虞叔,有一块珍贵的宝玉,虞公要虞叔将这块宝玉送给他,虞叔当时没有答应。 过后,虞叔后悔地说:“周人曾有两句俗语,匹夫无罪,怀璧其罪,我何用贪留这块宝玉,而招来祸害呢?” 于是将这宝玉慷慨的献给了虞公,虞公得到了宝玉以后,知道虞叔还有一口锋利无比的宝剑,虞公又要虞叔献出,虞叔私下说:“虞公所求不止,是心不厌足,心既不厌足,必将杀我。” 于是乘虞公不备,起兵攻伐虞公,结果,虞公失国,出奔到共池避难。

君子无罪怀璧其罪解析?

“君子无罪,怀璧其罪”的原句是:

“匹夫无罪,怀璧其罪”,典故出自《春秋左传·桓公十年》,原指草民不能私藏宝玉,一个小草民没理由有宝玉,除非盗取抢劫。后亦比喻有才能、有理想而受害。

典故出自《春秋左传·桓公十年》,原文是:初,虞叔有玉,虞公求旃。弗献。既而悔之,曰:“周谚有之:‘匹夫无罪,怀璧其罪。’吾焉用此,其以贾害也?”乃献之。又求其宝剑。叔曰:“是无厌也。无厌,将及我。”遂伐虞公。故虞公出奔共池。

意思是:自己不要贪图财宝,可以避免X,但是,并不是说毫无原则地把自己的所有财宝都送给别人;别人如果贪图财宝,也许一开始能得逞,但是,如果不知满足,贪得无厌,也就必然招来祸患。这句话后来被引申为“怀才其罪”,甚至“怀色其罪”。

农夫无罪怀璧其罪什么意思?

意思是说一个人本来是没有罪的,却因为身上藏有美玉而获罪,后来比喻有才能、有理想的人反而会受害。题目中问到的这句话正确的写法应该是匹夫无罪,怀璧其罪,它源初于《左传》里面一个有名的典故。相传虞叔有块宝玉,虞公很想得到,于是虞叔说了这句“匹夫无罪,怀璧其罪”,便将宝玉献给了虞公。可是虞公后来还不满足,又跑去攻打他国,最终因为贪得无厌遭致了X。因此后世流传下来“匹夫无罪 怀璧其罪”这句话,用来比喻一个人有才能和理想反而遭致祸患、受到伤害。

楚人无罪怀璧其罪什么意思?

楚人无罪怀璧其罪的意思是:老百姓本来无罪,但是却仅仅因为身藏璧玉而获罪。原意是指财宝和金玉能带来祸患,招致灾难,后来此词的内涵进一步延展,也用来比喻有理想、有抱负、有才能的人受到X。

出自《左传·桓公十年》。

《左传》原名《左氏春秋》是一部经典的古代文学作品,相传为左丘明所著,它记录了自鲁隐公元年(前722)到鲁哀公二十七年(前468)的历史,是儒家的重要经典之一,与《公羊传》《谷梁传》合称“春秋三传”。

匹夫无责怀璧其罪是什么意思?

匹夫无罪怀璧其罪这句话意思是,百姓本没有罪,因身藏璧玉而获罪。原指草民不能私藏宝玉,一个小草民没理由有宝玉,除非盗取抢劫。后亦比喻有才能、有理想而受害。

出处: 《左传·桓公十年》

原文:初,虞叔有玉,虞公求旃。弗献。既而悔之,曰:“周谚有之:‘匹夫无罪,怀璧其罪。’吾焉用此,其以贾害也?”乃献之。又求其宝剑。叔曰:“是无厌也。无厌,将及我。”遂伐虞公。故虞公出奔共池。

怀璧其罪全文及解释?

怀璧其罪。出自 《春秋左传·桓公十年》,原文是:初,虞叔有玉,虞公求旃。弗献。既而悔之,曰:“周谚有之:‘匹夫无罪,怀璧其罪。’吾焉用此,其以贾害也?”乃献之。又求其宝剑。叔曰:“是无厌也。无厌,将及我。”遂伐虞公。故虞公出奔共池。

这段话的意思是说,自己不要贪图财宝,可以避免X,但是,并不是说毫无原则地把自己的所有财宝都送给别人;别人如果贪图财宝,也许一开始能得逞,但是,如果不知满足,贪得无厌,也就必然招来祸患。这句话后来被引申为“怀才其罪”,甚至“怀色其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