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质量标准?
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空气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即达到国家质量二级标准是指空气污染指数小于等于100,如果空气污染指数小于等于50,说明空气质量为优。空气污染指数大于50且小于等于100时,说明空气质量为良好。具体如何判断,下面就给出空气质量的评定标准。
空气质量的评定标准:
我国空气质量采用了空气污染指数进行评价。空气污染指数是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和各项污染物对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的影响来确定污染指数的分级及相应的污染物浓度值。我国目前采用的空气污染指数(API)分为五个等级:
API值小于等于50,说明空气质量为优,相当于国家空气质量一级标准,符合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其它需要特殊保护地区的空气质量要求;
API值大于50且小于等于100,表明空气质量良好,相当于达到国家质量二级标准;
API值大于100且小于等于200,表明空气质量为轻度污染,相当于国家空气质量三级标准;
API值大于200表明空气质量差,称之为中度污染,为国家空气质量四级标准;
API大于300表明空气质量极差,已严重污染。
根据我国空气污染特点和污染防治重点,目前计入空气污染指数的项目暂定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总悬浮颗粒物。随着环境保护工作的深入和监测技术水平的提高,将调整增加其它污染项目,以便更为客观地反映污染状况。
延伸阅读
我国空气质量标准是如何分级呢?
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空气质量可以分为六个等级:
1、一级: 空气污染指数 ≤50优级
2、二级: 空气污染指数 ≤100良好
3、三级: 空气污染指数 ≤200轻度污染
4、四级: 空气污染指数 ≤300中度污染
5、五级: 空气污染指数 >300重度污染
当空气污染指数小于100时,人们可正常活动。例如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的空气质量好,污染指数多小于50,一般的商业区、居民区也在100以内;
当空气污染指数达到轻度污染(即100~200间)时,健康人X可出现X症状,心X和呼吸系统疾病患者应减少体力消耗和户外活动;当空气污染指数达到200~300时,健康人X中普遍出现症状,老年人和心X、肺病患者应停留于室内,并减少体力活动;
当达到重度污染(即空气污染指数在300以上)时,则健康人也要避免室外活动了。
空气质量指数:空气污染指数,就是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和各项污染物对人体健康、生态、环境的影响,将常规监测的几种空气污染物浓度简化成为单一的概念性指数值形式。
它将空气污染程度和空气质量状况分级表示,适合于表示城市的短期空气质量状况和变化趋势。
针对单项污染物的还规定了空气质量分指数。参与空气质量评价的主要污染物为细颗粒物、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臭氧、一氧化碳等六项。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是多少?
GB 3095—2012,环保部网站查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Ambient air quality standards( GB 3095—2012代替GB 3095—1996 GB 9137—88 2016-01-01实施)
空气污染指数国家标准2021版?
空气污染指数国家标准分为,0~50为国家空气质量日均值一级标准。51~100为国家空气质量。日均值二级标准101~200为三级标准。空气质量为轻度污染。201~300为四级标准,空气质量为中度污染。大于300为五级标准,空气质量为重度污染。
空气质量等级划分标准?
空气污染的等级划分
空气污染指数为0-50,空气质量级别为I级,空气质量状况属于优。此时不存在空气污染问题,对公众的健康没有任何危害。
空气污染指数为51-100,空气质量级别为Ⅱ级,空气质量状况属于良。此时空气质量被认为是可以接受的,除极少数对某种污染物特别敏感的人以外,对公众健康没有危害。
空气污染指数为101-150,空气质量级别为Ⅲ⑴级,空气质量状况属于轻微污染。此时,对污染物比较敏感的人X,例如儿童和老年人、呼吸道疾病或心X患者,以及喜爱户外活动的人,他们的健康状况会受到影响,但对健康人X基本没有影响。
空气污染指数为151-200,空气质量级别为Ⅲ⑵级,空气质量状况属于轻度污染。此时,几乎每个人的健康都会受到影响,对敏感人X的不利影响尤为明显。
空气污染指数为201-300,空气质量级别为Ⅳ级,空气质量状况属于中度重污染。此时,每个人的健康都会受到比较严重的影响。
空气污染指数大于300,空气质量级别为V级,空气质量状况属于重度污染。此时,所有人的健康都会受到严重影响。
空气质量标准范围多少正常?
以我国的标准来看的话,空气质量指数标准值为24小时平均浓度小于75微克/立方米算作正常。然而,这一数值与pm2.5国际标准相比,还相差甚远,仅仅是达到世卫组织设定的最宽标准。世界卫生组织(WHO)认为,pm2.5标准值为小于每立方米10微克。
gb3095-2018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3095是《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国家标准,现行标准号为GB 3095-2012,含2018第1号修改单,没有GB 3095-2018标准编号。
本标准规定了环境空气功能区分类、标准分级、污染物项目、平均时间及浓度限值、监测方法、数据统计的有效性规定及实施与监督等内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X对本标准中未作规定的污染物项目,可以制定地方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本标准中的污染物浓度均为质量浓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