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X法》(行政X法全文2023)

行政X法名词解释?

行政X法是为保证人民法院公正、及时审理行政X,解决行政争议,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而制定的法律。

行政X法于1989年4月4日通过,自1990年10月1日实施。现行版本为2017年6月27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X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X法》的决定,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

请问行政X一审二审败诉后,在2015年5月1日后申请再审适用新行政X法吗

  • 请问行政X一审二审败诉后,在2015年5月1日后申请再审适用新行政X法吗
  • 您好,还是那句话,二审完了,你这个案子法院就不会受理了!因为我国是二审终审制度。如果是再审,必须是X里面发生了法律效力的错误X、裁定。如果是这样,才能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X重新进行的审理。如果里面没有法律方面的错误,那就不会受理。

行政X法管辖权

  • 行政X法第十七条规定:行政X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X,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最后一句是否可以理解为,“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可以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
  • 是的,你的理解是正确的!

中国法制史 行政法与行政X法的考试问题?

  • 试析中国近代法律发展的主要成就与不足1案情:2017年6月1日,居住甲市市北区的朱某与杨某酒后打架,致使杨某多处软组织挫伤。甲市市北区X分局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第1项的规定,以朱某殴打他人为由,于同年6月3日给予朱某行政拘留5天、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杨某认为处罚太轻,遂于同年6月7日向市X局申请复议,市X局于6月10日作出复议裁决,该裁决认定的事实与市北区X分局处罚裁决中认定的事实相同,但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6条第4项的规定,以朱某进行其他寻衅滋事行为为由,维持了原处罚裁决结果。朱某对复议裁决不服,欲提起行政X。问题:1、若杨某提起行政X,请指出其他X参加人并说明理由。2、若杨某提起行政X,请指出有管辖权的法院并说明理由。3、朱某可否提起行政X?如果可以,法院可否在X中加重对朱某的处罚?为什么?2、材料一:《晋书·刑法志》:“是时承用秦汉旧律,其文起自魏文侯师李悝。悝撰次诸国法,著《法经》。以为王者之政,莫急于盗贼,故其律始于《盗》、《贼》。盗贼须劾捕,故著《网》、《捕》二篇。其轻狡、越城、博戏、借假不廉、淫侈、逾制以为《杂律》一篇,又以《具律》具其加减。是故所著六篇而已,然皆罪名之制也。”材料二:《七国考》:“正律略曰:杀人者诛,籍其家及其妻室;杀二人及其母氏。大盗,戍为守卒,重则诛。窥宫者膑,拾遗者刖,曰为盗心焉。杂律略曰:……盗符者诛,籍其家;盗玺者诛;议国法令者诛,籍其家及其妻室,曰狡禁。越城,一人则诛,自十人以上夷其乡族,曰城禁。博戏罚金三币,太子博戏则笞,不止,则更立,曰嬉禁。X相居一日则问,三日、四日、五日则诛,曰徒禁。丞相受金,左右伏诛;犀首以下受金,则诛;金自镒以下,罚不诛也,曰金禁。大夫家有侯物,自一以上者诛。减律略曰:罪人年十五以下,罪高三减,卑一减;年六十以上,小罪情减,大罪理减。”请结合上述二则材料回答下列问题:(1)结合材料一、二分析《法经》的篇名结构特征。(2)材料二反映《法经》在治国理民方略上具有什么典型精神特色? (3)如何看待《法经》的历史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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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X法有没有时效

  • 我有一处房产对外出租,2010年区有关部门发出通知让7日内X,因给价太低没拆,就给断了电,承租企业没法经营被迫搬走,使我损失几十万元,我向用行政X手段起诉发通知的X部门不知行否?时间过了好几年行政X有没有时效?谁知道,请告之,谢谢!
  • 行诉法第39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X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 显然你时效已经过了。满意请采纳

行政X法通过了吗

  • 2014年X通过行政X法修改了吗 还是没有通过 具体时间有吗 在哪里可以看到
  • 具体时间还没有消息,但一定会通过的。

关于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X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 关于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X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 人民法院在行政X中一并审理相关民事争议的,民事争议应当单独立案,由同一审判组织审理。审理行政机关对民事争议所作裁决的X,一并审理民事争议的,不另行立案。 问题:第一:这第一款和第二款如何理解?第二:我拍图片这个题目应单独立案还是不用单独立?
  • 新的最高法院适用行政X法解释法条仅有27条,是史上条文最少的对X法适用的全面的司法解释。根据新是规定,原解释与新解释不一致的自动失效。最高人民法院关沪花高拘薨饺胳邪供矛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X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5〕9号2015年4月22日公布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以前发布的司法解释与本解释不一致的,以本解释为准。

行政法与行政X法案例分析

  • 行政法与行政X法案例分析:张某与王某于2002年结婚,婚后没有生孩子,2004年春节过后,夫妻俩决定生育,于是到所在辖区计划生育管理委员会办理了准生证,2005年6月1日,小孩出生了,区计划生育管理委员会两位工作人员声称张某夫妇违反了计划生育有关规定,决定罚款2000元。张某夫妇拒绝接受罚款。区计划生育管理委员会的工作人员声称:2004年9月12日发布通知,该通知规定:“凡在2004年元月以后至该通知发布期间办理准生证,统归无效….”,2005年7月1日,张某夫妇提起行政复议。问:1、张某夫妇是否有权提起行政复议?为什么?2、张某夫妇在对区计划生育管理委员会的处罚决定提起行政复议时,是否有权一并对是计划生育局于2004年9月12日发布的通知提起复议?为什么?3、张某夫妇应向哪一机关提起行政复议?
  • 张某夫妇可以对区计划生育管理委员会的罚款决定提出行政复议。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九条中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张某夫妇在对区计划生育管理委员会的处罚决定提起行政复议时,有权一并对是计划生育局于2004年9月12日发布的通知提起复议。《行政复议法》第七条第(二)项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X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张某夫妇可以向区人民X或者市计划生育管理委员会提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规定,“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X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X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机关确认为被申请人,行政X法院审案否认,怎么办?

  • 法院审案怎能否认行政复议机关确认为被申请人?
  • 我没理解你的意思,你是说你想告复议结果吗。如果想告复议结果,就以复议机关做被告。

公司法、行政X法、还有著作权法草案什么时候正式通过?

  • 他们修改都挺大的,什么时候能正式生效?2014年行吗?
  • 有很多啊。给你说说。民商法学:“民法通则”,“婚姻法”,“继承法”,“物权法”,“担保法”,“合同法”,“侵权责任法”,“著作权法”中,“专利法, “”商标法“,”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行政法:”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 “民法通则”,“治安管理处罚法”,“行政X法”,“国家赔偿法”经济法:公司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广告法,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政策性银行法,价格法,环境法与自然资源保护法,财政法,预算法,税法和国家债务,劳动法,社会保障法。 刑法:刑法对惩治骗购外汇的决定。

案例分析行政X法

  • 案例分析行政X法
  • 是不是在考试中作弊啊。那么不告诉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