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方协议和三方协议有什么不同?
两方协议与三方协议主要在涉及方数量和协议内容方面有所不同。
1. 两方协议是指仅包含双方在协议中涉及的权利、义务、责任和约束内容,常见于两个比较熟悉的个人或公司之间签署,如X合同、技术服务协议等,主要目的是保障双方利益。
2. 三方协议是指在两方协议的基础上增加了第三方的权益,也称为三方合同,常见于借款、投资、保险等领域,主要是通过法律手段约束协议当事人的行为,并保障协议中所有方的权利和利益。
3. 另外,两方协议的参与方相对固定,协议实施时互不干涉;而三方协议中的第三方除了有权利和义务外,还有干涉和监管责任。
一个员工和前任公司签订竞业协议离职后,新公司要把工资打给其与两方行业无关的企业代缴社保、公积金怎
- 做账
- 您好 问题描述不够详尽
三方协议两方盖章生效么?
- RT所示,三方协议有单位和个人的章及签名,没有学校的章,现在不想去原单位了,请问这个行为构成违约么,需要支付违约金不,而且违约条款还是在我签完字后甲方追加上的,未与我协商。
- 不生效 必须学校 单位 个人 人才 都签了 才生效
有个老板铺位分两边.另一边有超市合同.转给我另一边只两方协议转让证明有效吗
- 没用吧
两方协议中公司和个人已经签完,两方中规定该两方等同于三方,请问这个协议属于生效吗?
- 初次与企业签订两方时,上面写着两方等同于三方,如若违约,需支付违约金,现在不想去了,公司指定说要交违约金,当时两方上已签约按手印,且有两份在公司,一份在自己手中,请问这个协议是否有法律效力,学校发的三方还在自己手中
- 合同有效,但违约金条款仅在两种情况下有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违约金条款是否有效,要视具体情况而定,符合《劳动合同法》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情形,只要是当事人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且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法律会对这一约定予以保护,认定这一约定有效,约定违约金要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否则该约定就是无效的。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情形有:1、在培训服务期约定中可以约定违约金。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2、在竞业限制约定中可以约定违约金。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扩展资料:不必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的情况:所谓的约定经济补偿金应该是竞业限制条款生效的必要条件,没有约定经济补偿金的,劳动者可以不必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竞业限制的人员并非全体劳动者,而是仅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否则无效。合同法第24条还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竞业限制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您好,请问两方合同已签字画押,对方还未X,口头协议好明天X,但没有X,请问合同有效吗?
- 合同上面没有写 没X 这项。 我们双方也没有收条之类的东西。麻烦帮忙看下,谢谢了。
- 你可以向对方提出需要补充协议或者提出合同变
两方合作,两方都有3个股东,这样的合作协议怎么写,所有的人都签字,还是一方一个人签字即可,跪求专
- 一边一个授权代表就行了
两方协议 一方想签两个人名字,这个合同有效吗?
- 跟别人合伙做生意,我是个人,对方是公司,在签合同时,对方想签2个人的名字,也就是在乙方上签两个人的名字,这样的合同有效吗?也不知道别人是什么目的,会不会对我以后不利呢?
- 乙方应该有单位法人签字才会生效吧。
应届生和公司签订的两方协议有没有法律效力?
- 我是2014应届生,之前签了一家上海的A公司,和A公司只是签的两方协议,是公司自己草拟的,协议规定了如果我不去要付一万元违约金,并且这份两方协议上要求用人单位签字+盖章,但是只有盖章,A公司没人签字。我没有个人证件押在A公司。 现在我在B公司找到一个更合适的工作,并且已经签订了三方协议。我通知A公司说我不去了,A公司要求我支付一万元违约金。 我想请问,这种两方协议有没有法律效力,我现在根本拿不出这钱,也不想和家里要钱,一万元确实太多了。
- 您好。 不论是双方协议,还是三方协议,协议内容约定您不去该公司务工需要承担违约责任的条款是无效的。因为该约定限制了您X择业的权利,而且您与他们签订的协议并不属于劳动合同没有约束效力。 另外,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除涉及培训费用和保护商业秘密与知识产权相关秘密可以约定违约金外,其余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所以对于您的情况,你不用理会A公司的那份协议。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提供以下法律条文供您参考:《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X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五条 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X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