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管理条例
第一条 为了维持社会秩序,保护公民的权利和利益,服务于社会主义建设,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户口登记。
现役军人的户口登记,由军事机关按照管理现役军人的有关规定办理。
居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和无国籍的人的户口登记,除法令另有规定外,适用本条例。
第X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X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X派出所的镇,以X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X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X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X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X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第八条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X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
第九条 婴儿出生后,在申报出生登记前死亡的,应当同时申报出生、死亡两项登记。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X机关批准。
第十一条 被征集服现役的公民,在入伍前,由本人或者户主持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注销户口,不发迁移证件。
第十二条 被逮捕的人犯,由逮捕机关在通知人犯家属的同时,通知人犯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第十X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3、被人民法院、人民X院或者X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第十四条 被假释、缓刑的犯人,被管制分子和其他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在迁移的时候,必须经过户口登记机关转报县、市、市辖区人民法院或者X机关批准,才可以办理迁出登记;到达迁入地后,应当立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第十五条 公民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外的城市暂住三日以上的,由暂住地的户主或者本人在三日以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暂住登记,离开前申报注销;暂住在旅店的,由旅店设置旅客登记簿随时登记。
公民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内暂住,或者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外的农村暂住,除暂住在旅店的由旅店设置旅客登记簿随时登记以外,不办理暂住登记。
第十六条 公民因私事离开常住地外出、暂住的时间超过三个月的,应当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延长时间或者办理迁移手续;既无理由延长时间又无迁移条件的,应当返回常住地。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
结婚登记时的户口本问题
结婚登记时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无X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
户口登记需要什么资料
户口登记需要的资料有父亲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母亲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出生医生证明,计生部门出具的生育指标证明,或计划外生育处罚完结证明,结婚证明,其它可以说明情况的有效证明等。
开鲁登记结婚父母户口本丢了咋办
开鲁登记结婚父母户口本丢了,可出具户口所在地的X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结婚登记需带双方户口本、身份证,双方任何一方户口所在地都可办理。《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X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居民户口簿是我国公民的重要证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X部制,用于登记住户人员的姓名、籍贯、出生年月日、具体职称、职业等内容的簿册。在上学、结婚、领取护照以及办理很多重要事情时均需使用。
我结婚没有登记,孩子现在一周了还没上户口,现在离婚了没有出生证明和预防针本上户口怎么办啊?我婆家是
- 我结婚没有登记,孩子现在一周了还没上户口,现在离婚了没有出生证明和预防针本上户口怎么办啊?我婆家是保定而我家是廊坊的
- 去生的医院开医学证明
我和前夫有个孩子 我们没登记孩子也就没有出生证明 我结婚以后孩子的户口就落在别人身上 我现在又生
- 个孩子 户口已落 想把第一个孩迁回来 怎么办
- 拿出证据
我和妻子于九七年登记结婚。2007年分居到现在,起诉离婚她把结婚证户口本全藏起来,我只好以解除X
- 我和妻子于九七年登记结婚。2007年分居到现在,起诉离婚她把结婚证户口本全藏起来,我只好以解除X变更抚养起诉她,但前几天我把结婚证等证件拿回来了,法院叫星期一开庭,问各位朋友,法院开庭后,我能当庭撤诉并用结婚证等孩耽粉甘莠仿疯湿弗溅证件起诉么?
- 你可以先撤诉
女方档案在学校,是城市户口,迁不进家里户口本,那结婚登记怎么办?
- 家里是是农村户口,该怎么办?求解
- 户口回原籍就行,我同学办过。
应届本科生,要毕业了,户口想迁回村里 填写学校的户籍登记表时是填写镇派出所的地址还是自己村的地址
- 应届本科生,要毕业了,户口想迁回村里落成农业户口 填写学校的户籍迁移登记表时是填写镇派出所的地址还是自己村的地址
- 问学校,不过好像很难转回村里户口。
学校集体户口首页借不出来 有没有别的办法办理结婚登记
- 个人户口卡片已经从学校保卫部门取出 在自己手里
- 首页复印盖章有效。
学生去峨眉山旅游用学生证或户口本可以登记住宿吗?
- 刚刚中考完想去峨眉山旅游,没有身份证,只有户口本和学生证,可以住宿吗?
- 应该是可以用学生证登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