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人才落户政策2023(人才引进落户条件)

高新企业人才落户条件?

一、落户条件

1、本市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年龄在三十五岁以下的人员;

2、本市高新技术企业需要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

3、获得博士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

4、本市紧缺、急需,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5、具有特殊才能的各类人员。

上述5个条件满足其中一个。

二、所需材料

1、引进人才单位的申请函(含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原件等);

2、引进人员申请表;

3、引进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的资格证书;

4、引进入员的学历证书;

5、引进人才条件认定证明;

6、外省市同意调动的函(原件);

7、引进人员的近期体检表;

8、引进人员的政治表现,业务考核情况(原件);

9、能够反映引进人员业务能力的材料,如奖励、专著、论文等有关材料;

10、调动及随迁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户口迁出迁入地地址、派出所名称及户主同意落户证明;其它必须的证明材料。

上海人才引进落户

  • 本人1月28日提交材料, 网上和人才中心说一般15+30个工作日即可出结果.4月15日公示了,没有看到我的名字.21世纪人才网 一直显示 材料已接受 办理中这是什么情况?超过30个工作日,有希望吗?哪位达人解惑一下….谢谢!!!!!!单位注册资金5000W,但是不是高薪技术。不知道是否有影响.
  • 不要急,等下一批。

上海人才引进落户政策

  • 上海人才引进落户政策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获得省部级及以上X奖励的人员等人。上海人才引进落户政策具体为:1、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2、获得省部级及以上X奖励的人员;3、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国家重要科技计划项目和本市重大科技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核心成员;4、列入省部级及以上人才培养计划的人选;5、在本市重点支持的产业和领域中担任高级经营管理职务且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6、本市金融、贸易、航运等现代服务业重点机构,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在沪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及地区总部投资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研发中心紧缺急需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创新团队核心成员;7、本市重点引进机构、项目或做出重大贡献的企业紧缺急需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8、本市重点产业发展紧缺急需、取得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高级技师),或取得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技师)且获得国家及省部级以上技能竞赛奖励的高技能人才;9、本市文化艺术、体育、传统医学、农业技术及其他特殊行业紧缺急需的专门人才;10、在沪投资于本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为投资所在地的区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企业中担任高级经营管理职务的创业人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X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X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X派出所的镇,以X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X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X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上海2014年起停止落户人才类“集体户”:我的户口是打分进来,现挂在工作单位下面,此规定对我有何影响?

  • 上海市2014年起停止落户人才类“集体户”日前,上海市X局发布相关《通知》,2014年1月1日起,经市人保局、市教委等部门审核同意迁入上海市的人员,停止落户人才类“集体户”。  规范“社区公共户”落户审批  人们俗称的上海市人才类“集体户”包括市、区两级人才服务中心和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以及各类人才中介服务机构设立的“集体户”。自上世纪九十年代初作为一项社会化管理服务项目设立至今,“集体户”为国内外引进人才的落户提供了便利和保障。  不过,集体户口中几乎所有人员都是“人户分离”,实际工作、居住地与集体户口所在地几乎无关。为进一步推进居住地服务和管理,优化配置公共服务资源,规范外省市迁入人员落户审批管理,上海将对人才类“集体户”进行清理,并进一步规范、严密“社区公共户”落户审批。  滞留“集体户”停办相关事项  即日起至今年12月31日,各人才类“集体户”设立单位将对历年来落户人数进行梳理、统计,逐人做好政策解释工作。对有条件的人,动员其主动将户口迁往本人及X、直系亲属上海市产权房、用人单位集体户;在上海确无处落户的,则可申请迁往实际居住地“社区公共户”。  对经动员,仍不愿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或下落不明无法联系的人员,将登记造册供核查比对时使用。明年1月1日至3月31日,将统计户口滞留人数,并编制人员名册。  明年4月1日至6月30日,对符合政策主动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人员,相关部门将做好服务与保障;对于户口仍滞留在人才类“集体户”的人员,所在地X分局、县X局人口办统一将其列为“控制户口”,对其户口、出入境管理等事项停止办理。  向居住地派出所申请“社区公共户”  明年1月1日起,人才类“集体户”将不再新增落户人员,确无处落户的人员将统一落实际居住地“社区公共户”,纳入居住地服务和管理。  届时,拟落户“社区公共户”的人员将由市人保、教委、民政等部门开展进沪条件审核,X部门将加强落户审批工作。拟落户“社区公共户”人员可向实际居住地X派出所提出落户申请。据测算,上海市X机关人口管理部门将在原有5—6万份材料的基础上每年新增约3万份材料的受理、审批工作。  近期,X部门将督促尚未设立“社区公共户”的街道办事处、镇(乡)X在今年11月30日前完成“社区公共户”设立工作。“社区公共户”应选实体地址,可将辖区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用房或居(村)委办公用房确定为“社区公共户”地址。 问题: 我的户口是打分进来,现在挂在工作单位(初中学校)下面,此规定对我有没有影响?我的户口要不要迁出去? 另外,感叹一下,首先房价太贵!第二,房价涨的太疯狂!第三,工资太低,物价太高!生活水深火热!55555555555,不怪X,只怪自己挣得太少!!!!买不起房子所以户口迁不出去!!!!ZZZZZZZZZZZZZZZZZZZ!!!!!
  • 一样的,明年开始实行,细则还没出台。没关系的。

上海引进人才,X如何落户?

  • 我本人博士学位,高级职称,最近通过人才引进来到上海一家事业单位,目前单位正在帮我办理上海户口,我爱人在外地,国企正式在编人员,本科学历,高级职称。我爱人目前在上海尚未找到工作,这种情况下,我爱人的户口可以随我迁入上海吗?(我爱人的户口随我迁入上海,但暂时还在外地原单位工作)我看了一些人才引进落户政策,但写得较模糊,“X随调”是否可以理解为X在上海有工作单位,但是“工作单位”指的是何种单位,随便一个单位就可以吗,必需有编制吗?“X随迁”必需是退休或者无业吗?我这种情况属于随迁吗?我一个同事研究生毕业后落户到北京,他X和子女的户口也同时迁入北京,但是X仍然在外地原单位工作,这种情况与我的相同,上海是否也像北京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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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人才引进申请落户过程中孩子出生,孩子怎样才可以一起落户上海?

  • 孩子在申请人才引进落户过程X生的话,因为我们的户口还没下来,所以不能一起落户上海,只能落老家的户口,以后再随迁回来。以后随迁不知道过程是否麻烦。这种情况下,有没有什么好办法让小孩一出生就和我们一起落户了?
  • 落户公示后,准迁证早于孩子出生日期,孩子可以直接落上海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