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有人明知已感染新冠病毒还在公共场所乱跑,应怎样定性怎样处罚?
优质回答:
根据具体情节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甲类传染病的范围,依照《传染病防治法》和X有关规定确定。
新冠肺炎疫情,在20X1月24日中央作出重大部署以来,全国上下众志成城,全民抗疫。
这个防控措施是新中国成立以来从来没有的。
一位普通公民没有看到X把新冠肺炎疫情列为甲类传染病的正式文件,但防控措施远远超过任何甲类传染病的防控措施。
从这点上看,新冠肺炎疫情列为甲类传染病防治是肯定无疑的。
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传播,感染病例者,或者因感染死亡的人数是史无前例的。
我们国家以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本,各级X成立应对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及指挥部,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采取严厉的防控措施,外防输入,内防扩散。
但新冠肺炎病毒很顽固,又出现变异,给一些地方防疫造成相当大的困难,压力很大。
而个别人明知己感染了病毒,
什么叫明知呢?
有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到医院当感冒看病时,被诊断为新冠肺炎;或者在核酸检测筛查中发现为阳性,在手机健康码中已显示为阳性,本人都应知道,这就叫明知。
还有的虽不是新冠肺炎感染者,但是属于密切接触者或者次密切接触者,本社区防疫人员已经通知本人,这也叫明知。
但是这类人不遵守当地X的防疫规定,还到公共场所乱跑。
分两种情况,涉嫌两种罪:
1.已确定为新冠肺炎病人或疑似病人跑出医院不治疗,或者还在隔离期私自离开隔离医院,跑进公共交通工具比如坐出租车,乘公交车,跑入商场,超市,歌舞厅,广场,公园,酒店等公共场所的,造成新冠肺炎疫情传播的,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按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处罚。
2.其他拒绝执行本地X防疫指挥部通告的各项防控措施,到处乱跑,比如聚集,聚会,聚餐,引起新冠肺炎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危险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三十条的规定,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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