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颐和程颢合称什么?
程颐和程颢合称为:“二程”
程颐(1033年-1107年),X,字正叔,洛阳伊川(今河南洛阳伊川县)人,世称伊川先生,出生于湖北黄陂,北宋理学家和教育家。为程颢之胞弟。历官汝州团练推官、西京国子监教授。元祐元年(1086年)除秘书省校书郎,授崇政殿说书。与其胞兄程颢共创“洛学”,为理学奠定了基础。幼承家学熏陶,其政治思想颇受父亲的影响,推举其父反对王安石新法乃“独公一人”,又对其兄程颢于荆公(王安石)之说,“意多不合,事出必论列”,极加称许。与其兄程颢不但学术思想相同,而且教育思想基本一致,合称“二程”。
程颢(hào)(1032年—1085年), 北宋哲学家、教育家、诗人和北宋理学的奠基者。字伯淳,学者称明道先生。河南洛阳人,出生于湖北黄陂。嘉祐进士,神宗朝任太子中允监察御史里行。反对王安石新政。学术上,程颢提出“天者理也”和“只心便是天,尽之便知性”的命题,认为“仁者浑然与物同体,义礼知信皆仁也”,识得此理,便须“以诚敬存之”(同上)。倡导“传心”说。承认“天地万物之理,无独必有对”。
延伸阅读
程颢程颐和朱熹的关系?
北宋程颢和程颐,将儒家的忠、孝、节、义提升到“天理”的高度,形成一套完整严密的天人关系思想X,这就是理学,因为是儒学的发展,所以又称新儒学。
理学的集大成者是南宋的朱熹。朱熹是“二程”(程颢、程颐)三传弟子李侗的学生。
朱熹建立了庞大的理学X,成为宋X学思想集大成者,开创了X学派。他的理学思想成为元、明、清三朝的官方哲学,由其校订的“四书”成为后代科举应试科目。
程颢、程颐和朱熹借助儒学、佛学和道家理论,创立的一套思想X——理学。
程颐和程颢哪个有名?
弟弟程颐比哥哥程颢有名。
程颢、程颐两兄弟,史称二程。弟弟程颐创立了自己的学派,由朱熹集大成,史称程朱学派或理学。哥哥程颢创立了另一个学派,由陆象山和王守仁完成,史称陆王学派或心学。
由朱熹和陆象山开始的学术争论,直到今天也仍然进行着。这是哲学的根本问题,即:自然中的规律是否是人头脑中的臆造,或宇宙的心的创作?
“二程”指的是北宋哪两个人?
北宋时期的程颢、程颐都是著名的哲学家、教育家,他们又是同胞兄弟,因同是理学奠基人,被人们称为“二程”。
“ 北宋二程理学文化以北宋“程朱理学”创始人程颢、程颐少年时代在黄陂滠水岸边鲁台山巅筑台望鲁、仰孔崇儒的演义为楷模,后蔓延滋长于历世以讲求礼仪道德、人伦秩序、尊师重学、创新思辩、综罗百代和圣贤人格理想等为基本内容与形式规范的新儒学文化。二程以儒家伦理为本位,批判地吸取佛、道精致的思辩哲学,结合社会发展之需要,创立了理学思想X。它把儒家思想哲理化,把儒家经学义理化,把儒家道德X化,把儒家学说大众化。构筑起逻辑严密、内涵丰富、博大精深的思想大厦。经南宋大理学家朱熹完善,世称“程朱理学”(或称后孔孟儒学)。“程朱理学”在宋以后的X社会思想政治领域占据主导地位,并不仅真正成为中华X全民的文化,尚对东亚社会产生深远影响。
程颢程颐是双胞胎吗?
不是双胞胎,程颢生于1032年2月28日,程颐生于1033年9月11日,不可能是双胞胎。
程颢和弟弟程颐,世称“二程”,同为北宋理学的奠基者,其学说在理学发展史上占有重要地位,后来为朱熹所继承和发展,世称“程朱学派”。其所亲撰有《定性书》《识仁篇》等,后人集其言论所编的著述书籍《遗书》《文集》等,皆收入《二程全书》。
为什么说程颢、程颐是理学的奠基人?为什么说?
第一部分(原因)
宋明理学经过周敦颐、张载、邵雍等人的共同努力,思想X已初步形成。
然而,理学作为一种典型的形态正式形成,还要归功于“洛学”的兴起。
由程颢、程颐二兄弟所开辟的洛学,是宋明理学中的重要学派。
洛学的形成受到了前人的启发和影响,而从根本上说,二程的思想具有相当的独创性,从而别具一格,自成X。
较之周敦颐、张载和邵雍,二程进一步摆脱了道教的影响而回归到儒学正宗,胡安国曾说:“孔孟之道不传久矣,自颐兄弟始发明之,而后其道可学而至也。”
朱熹说:“夫以二先生倡明道学于孔孟既没,千载不传之后,可谓盛矣。”
事实也的确如此,不仅由二程开始充分论证的“理”是宋明时期儒学的最高范畴,而且这时期学术思想的X与规模也是二程确立的,因而,其思想便理所当然地成为理学的正统与典型形态。可以说,程颢、程颐乃是宋明理学的奠基者。
第二部分(二程观点)
二程兄弟在总结了先秦关于理和道的观念以及宋初以来的思想家关于理的论述的基础上,进一步把“理”抽象为宇宙的本体,作为哲学最高范畴提出来,构造了一个以理为最高本体的唯心论X。
二程兄弟的基本哲学观点是一致的,他们都把“理”作为宇宙万物的本原,或称之为“天理”“道”。
程颢说:“天者,理也”,“万物皆只是一个天理”。
他认为“理”不仅总摄天地万物,而且存在于一切事物之中。
在此以前,虽然也有人提出过“理”,但只是被作为事物的规律提出的,而把它当成万物本原和人类社会的最高准则,则从程颢开始。
对此,他曾说:“吾学虽有所授受,‘天理’二字,却是自家体贴出来。”程颐也主张天理论,他说:“天下只有一个理”“万物皆是一理”。
世界上只有一个绝对的理,包括人在内的万物都是由“理”派生出来的,它们在“理”的基础上统一起来,是凌驾于万物之上、统驭万物的绝对精神实体。
不仅如此,在人类社会中,X制度和与之相适应的伦理纲常,也是天理的表现。
二程曾说:“父子君臣,常理不易。”又说:“父子君臣,天下之定理,无所逃于天地之间。”理的原则“推之而四海皆准”,不仅不能违背,而且要顺“理”而行,自觉接受“理”的支配,依“理”X,具体说来,便是严格遵循X秩序。
二程兄弟把X主义的等级制度与伦理原则,上升到了哲学本体论的高度。
第三部分(二程同中有异)
尽管如此,二程兄弟对于“理”的体认也同中有异。
程颢认为,理是自然而然的自然趋势,“理者,天也”;认为“器亦道,道亦器”,将道视为无始无终的万物X。
强调“我”与天地万物不可分,天地万物皆与我浑然一体,“天人本无二”,只要人们“诚敬存之”,使内心寂然无事,便可达到“仁”的境界。
因此,他又认为“欲传圣人之道,扩充此心焉耳”。
理心一体,万物皆在我心中,因此人们不需要去认识了解客观世界,而只需要认识自己的心即可。
程颢的这种主观唯心主义思想直接开启了此后的陆王心学。
程颐虽然也偶谈“一人之心即天地之心”之类,但毕竟谈得不多。
程颐所认为的“理”,重在指客观事物之所以然,如水之所以寒,火之所以热,是自然之理。
还认为,一物须有一理,但一物之理即是万物之理,而万物之理就是一个天理。
很显然,这种主张与程颢的主张有明显的差别。
程颐特别强调形而上与形而下的区别,以为一阴一阳之谓道。道非阴阳也,所以阴阳者道也,离开了阴阳便没有道。
这就在某种程度上肯定了外部世界的客观性,其客观唯心主义倾向比较明显,他的思想后来由朱熹全面继承并大成。
所以,我们通常所说的“程朱理学”中的“程”主要是指程颐,而非程颢。
第三部分(总结)
在二程那里,既然理是宇宙本原,那么,认识理、体认理的真谛也就成了他们的最高追求。
因而,程颢突出宣扬“X良能”说,认为“X良能,皆天所由,乃出于天,不系于人”。
他明确宣称,“心”生来就具有知万物之理的“X良能”,“心是理,理是心”。
所以,要使自己的心不为外物所迷,必须超然于物质、精神的X之外,只有这样,才能认识天理,保住“X良能”。
程颐认为儒家哲人早已说过,如《大学》中的“格物致知”,“格物”就是穷理,“理”是人内心固有的,只是往往被外欲所X,使理、心不能会而为一。这样,人欲和天理就会对立,且人欲会导致天理的丧失,为此,认识天理应“求于体”、“求于内”,应主动地“存天理,灭人欲”,以此化解个体与社会、个体X与社会秩序之间的矛盾,从而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感,能够真心地去履行社会公认的道德规范。
这样,天理才能存在,人欲才能有效地遏制,儒家的伦理规范才能变成现实。
至此,二程完成了理学思想X的基本建构,成为理学发展史上的重要人物。
程颐、程颢的资料?
程颢(公元1032年——1085年),字伯淳,又称明道先生;程颐(公元1033年——1107年),字正叔,又称伊川先生,被世人称为“二程”,是北宋著名名的理学家和教育家。
程颢(1032~1085)
中国北宋思想家,理学奠基者。字伯淳。学者称明道先生。河南洛阳人。嘉祐年间举进士后,任鄠县及上元县主簿、晋城令。有治绩,官至太子中允、监察御史里行。曾参与王安石变法,后因反对新法,被贬至洛阳任京西路提点刑狱。与先后被贬至洛阳的文彦博、吕公著、司马光等相互联系,继续反对新法。哲宗即位,司马光执政,荐程颢为宗正寺丞,未及行即病逝。嘉定十三年(1220),赐谥纯公。淳祐元年(1241)封河南伯,从祀孔子庙庭。程颢早年受父程珦之命,与弟程颐和周敦颐问学,由此立志于孔孟之道,又泛览诸家。由于他和程颐长期在洛阳讲学,故他们的学说亦被称为洛学。程颢提出“天者理也”的命题。他把理作为宇宙的本原。就天道的内容来说,程颢形容它是“生”,谓世界生生不已,充满生意,提出“天只是以生为道”,故“天地之大德曰生”。他认为生是天道,是天地之心,于是称天道为仁。按程颢的说法,在生生不已的天道之下,通过阴阳二气的絪缊化生,产生天地万物,人只不过是得天地中正之气。故“人与天地一物也”。因此对于人来说,要学道,首先要认识天地万物本来就与我一体的这个道理。人能明白这个道理,达到这种精神境界,即为“仁者”。故说“仁者浑然与万物同体”。他并不重视观察外物,认为人心自有“明觉”,具有X良能,故自己可以凭直觉体会真理。程颢哲学的主要内容是关于道德修养的学说。他追求所谓浑然一体的精神境界,在方法上是通过直觉冥会,达到所谓物我合一。程颢是主观唯心主义心学(见陆王学派)的发轫者,他的“识仁”、“定性”,对后来的理学,尤其对陆王心学,影响很大。程颢的哲学专门著作不多,主要哲学代表作有他的学生吕大临所记关于“识仁”的一段语录。后人称《识仁篇》;他与张载讨论“定性”问题的《答横渠先生书》,后人称《定性书》。他的哲学思想多散见于语录、诗文中。明末徐必达将他与程颐的著作汇编为《二程全书》。今中华书局编为《二程集》出版。
程颐(1033~1107)
中国北宋思想家,理学创立者之一。字正叔。河南洛阳人。学者称伊川先生。十四五岁时,与兄程颢同学于周敦颐。在游太学时,作《颜子所好何学论》,主管太学的胡瑗惊异其才。王安石当政时,未被起用,与兄程颢在洛阳讲学。司马光执政时,被荐为崇政殿说书,与修国子监条规。在为哲宗侍讲期间,敢以天下为己任,议论褒贬,无所顾忌,声名日高,从游者日众。其后,程颐因反对司马光的新党执政而被贬,任西京国子监守。不久削职,被遣送至四川涪州,交地方管制。程颐在被贬期间,完成著作《周易程氏传》。徽宗即位,得以赦免,但不久又受排斥,遂隐居龙门,遣散门徒,不久病死于家。至南宋,追谥正公。在哲学上,程颐与程颢以“理”为最高范畴,以“理”为世界本原。程颐认为,理是创造万事万物的根源,它在事物之中,又在事物之上。他认为,道即理,是形而上的,阴阳之气则是形而下的。离开阴阳就无道,但道不等于是阴阳,而是阴阳之所以然,“所以阴阳者,是道也”。他明确区分了形而上与形而下,以形而上之理为形而下之器存在的根据。他又从体用关系论证了理和事物的关系,认为理是“体”,而事物是“用”。程颐承认事事物物都有其规律,天之所以高,地之所以深,万事万物之所以然,都有其理。他进一步认为,“一物之理即万物之理”,天地间只有一个理,这理是永恒长存的。这样,他就把事物的规律抽象化、绝对化,使之成为了独立的实体。程颐承认每一事物发展到一定限度,即向反面转化。他说:“物极必反,其理须如此。”他还提出物皆有对的思想,说:“天地之间皆有对,有阴则有阳,有善则有恶。”这反映了他的辩证法观点。关于人性问题,程颐以为人的本性,即是人所禀受的理,于是提出“性即理也”的命题。他认为,性无不善,人所以有善与不善,是由于才的不同。才是由气而来的,气有清浊不同,故才也有善与不善之分。只讲本然的善性,不能说明人何以有恶;只讲气禀之性,则不能说明人性本善。程颐论述为学的方法时提出自己的格物致知说。认为格物即是穷理,即穷究事物之理;最终达到所谓豁然贯通,就可以直接体悟天理。他所讲的穷理方法主要是读书、论古今人物、应事接物等。关于知、行关系问题,程颐主张以知为本,先知后行,能知即能行,行是知的结果。程颐的哲学,提出一些新的概念、命题,对宋明哲学发生了很大影响。虽然二程都以理作为哲学的最高范畴,但程颢是以心解理,开了以后陆王心学一派。程颐一般是把理与气相对来论述的,开了以后朱学一派。程颐主要哲学著作有《周易程氏传》,还有《遗书》、《文集》、《经说》等。他与程颢的著作,明代后期合编为《二程全书》。有中华书局校点本《二程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