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吞童子值得培养吗?
酒吞童子值得培养,酒吞童子攻击高,速度快,有隐身技能,神出鬼没,值得培养
酒吞童子是传说中平安时期的著名妖怪,鬼族首领,“百鬼夜行”中最为人所熟知的妖怪。它有着英俊少年的外表,因为嗜酒,所以被称为酒吞童子。
延伸阅读
鬼王酒吞童子技能?
一技能有两个形态:普通姿态下(也就是坐着)焚天,就是正常的普通攻击,没有特殊效果;鬼王姿态下(也就是站着)烈焰焚天,普通攻击除了能对选定目标造成伤害之外,还能以40%比例的真实伤害,溅射其他敌方单位。关于真实伤害,官方的解释是,伤害类型的一种,无视防御,不会暴击。
烈焰焚天的溅射伤害,就是主目标所受实际伤害的40%,需要注意的是,我加粗标注的实际伤害。
原因有以下几点:
1.溅射伤害不会计算攻击主目标时的溢出伤害。比如说,SP鬼王酒吞童子攻击敌方茨木童子,伤害数字显示50000,但是茨木童子只有20000血量,此时,对其他敌方单位的溅射伤害是以20000×0.4计算,而不是50000×0.4,溢出伤害不溅射。
2.在主目标因为伤害被分摊、转移、延迟结算等等干扰时,以当前所受实际伤害计算。比如说:SP鬼王酒吞童子攻击敌方茨木童子,但是茨木童子被薰守护了,攻击时伤害并没有立马结算,此时,对其他敌方单位的溅射伤害是0×0.4。若攻击主目标是白藏主三技能梦山狐影的代替承伤目标,计算伤害时,对主目标的实际伤害也是当0。若攻击主目标处于椒图三技能涓流连线状态,用被分摊后的实际伤害。若攻击主目标时触发敌方队友薙魂,一样是用对主目标造成的实际伤害。
3.溅射伤害计算时,不受被溅射目标减伤类技能影响。比如,溅射目标为使用了三技能坚不可破的兵俑(自身获得40%减伤),计算伤害时,依旧是主目标所有实际伤害×0.4,无视兵俑的40%减伤效果。
烈焰焚天是对敌方全体目标的单体伤害,而不是X体伤害。因此,白藏主三技能梦山狐影开启状态下,烈焰焚天的伤害是会被正常减伤的。
烈焰焚天会触发所有攻击目标(主目标和溅射目标)的技能和御魂。
比如以下情况:
1.被溅射的目标穿了狰,每个目标的狰都有35%的概率触发反击。
2.被溅射的目标是鸩,SP鬼王酒吞童子会触发所有敌方鸩二技能读之华的毒羽。
3.被溅射的目标有万年竹的竹叶守护,SP鬼王酒吞童子会触发所有敌方单位的竹叶守护效果(犬神二技能守护也触发)。
4.被溅射的目标穿了返魂香,不会触发,因为返魂香是控制效果。
鬼王姿态下,穿骰子鬼和狰触发的反击,是烈焰焚天,而不是焚天。特意提这一点,是因为SSR酒吞童子的骰子鬼和狰触发的反击,只反击一下,虽然我一直觉得这与描述不符合。
SP鬼王酒吞童子,被混乱之后,一技能的主目标随机选择,并且溅射目标也随机。
一技能BUG:
在友方不知火星火结界中,SP鬼王酒吞童子的第二次烈焰焚天,在第一次主目标未死亡的情况下,可能会改变目标。
据我猜测,可能是系统判定第一次攻击的目标是敌方全体,所以第二次攻击目标随机从敌方全体中选择。
二技能红莲是一个具有两重效果的被动技能。被动技能就表示它可以被压制(压制:式神被动技能失效)。第一个效果是,使友方全体获得大妖之力。大妖之力是增益印记,每损失1%生命,提升1%伤害和1%减伤,自身效果翻倍。第二个效果是,使SP鬼王酒吞童子获得鬼王之躯。鬼王之躯是通用印记,使自身受到的治疗效果变成原来的70%,并且免疫控制效果。
般若可以靠二技能嫉恨之心,将SP鬼王酒吞童子同时压制和封印(封印:式神佩戴御魂失效)。同理还有SP御怨般若的封印结界。
御馔津一技能一矢·封魔,可以正常对SP鬼王酒吞童子生效,因为它不触发敌方御魂效果和被动技能。同理还有开启狐狩·月影界的SP稻禾神御馔津。
值得一提的是,阴阳师的技能判定顺序是,先判定技能再判定御魂。也就是说,般若、御馔津、SP稻禾神御馔津如果佩戴控制类御魂,比如雪幽魂、媚妖、魍魉之匣、钟灵,在技能成功压制SP鬼王酒吞童子被动技能红莲的前提下,若控制御魂生效了,那么可以做到一回合直接控制SP鬼王酒吞童子。
阎魔三技能怨魂重压不能沉默SP鬼王酒吞童子,也不能依靠二技能夺魂将其变形。因为沉默和变形,都属于控制效果。同理还有小松丸、烟烟罗、鲤鱼精。
大岳丸三技能无尽剑狱无法放逐SP鬼王酒吞童子,因为对免疫控制效果的目标,不开启剑狱。
小鹿男三技能鹿角冲撞,可以正常击退SP鬼王酒吞童子的行动条,因为不属于控制效果。不会触发晕眩,因为晕眩属于控制效果。但就算没有晕眩,也影响不大,因为行动条上已经没有SP鬼王酒吞童子了。
百目鬼三技能诅咒之眼对SP鬼王酒吞童子可以正常生效,因为不属于控制效果。同理其他印记、状态技能类都有效。
比较特殊的情况是饿鬼三技能饥不择食。它可以直接将SP鬼王酒吞童子吞食,不需要任何前置条件。究其原因,我觉得应该是饥不择食的设定不是控制效果。
大妖之力的减伤效果,对于真实伤害有效。比如化鲸:
齿甲作为最常见的真实伤害,是会被大妖之力减伤的。
强调大妖之力是增益印记,是因为桔梗三技能破魔之箭。
破魔之箭附加的破魔,可以让敌方无法获得增益印记或状态。所以在有破魔状态的单位,无法再获得SP鬼王酒吞童子的大妖之力。需要注意的是,这其中有个先后关系,必须是先有破魔之后,才无法获得增益印记或状态。
假如SP鬼王酒吞童子有破魔状态,并且之后破魔被驱散,那么他将被附加四魂封印(御魂效果失效、被动技能失效)。这种情况下,SP鬼王酒吞童子就等于被同时被压制和封印。被动技能红莲失效,所佩戴御魂失效。
因为条件过于苛刻,所以桔梗对于SP鬼王酒吞童子并没有很好的克制效果。
三技能天火怒焱,有三重效果。第一重是击退敌方全体40%行动条,并且驱散2个增益效果。第一重效果是,使自己进入持续两回合的鬼王姿态,一技能普通攻击从单体伤害的焚天,变成附带溅射的(单体伤害??)烈焰焚天。第二重效果是,任一友方在回合开始前被灼烧,失去当前24%的生命值,可解除沉睡,并在回合内免疫伤害。若灼烧后生命比例低于30%,则解除所有控制效果。第三重效果是,鬼王姿态结束时,为友方全体恢复自身鬼王姿态期间造成伤害20%的生命。失去不是受到伤害,不会暴击,不被护盾吸收。恢复不是治疗,不受减疗影响,不会暴击。
三技能不会对敌方造成伤害,因此不会触发地方御魂和被动效果。
关于鬼王姿态的当回合内免疫伤害的效果,我在这提出一个通过大量实验,得出的对于回合的猜想:
一个回合,可以分解成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回合前,第二是回合中,第三是回合后。此处的当回合内免疫伤害,是指回合中和回合后。
日本古代酒吞童子和镰鼬的传说?
日本古代酒吞童子是平安时期著名妖怪,原是越后寺小和尚,因过于俊秀招嫉妒和陷害,逐渐产生恶念,日积月累最终化为妖怪酒吞童子;
镰鼬是日本甲信越地方传说中的妖怪,以旋风姿态出现,用像镰刀一样锐利爪子X遇到的人,受害者皮肤虽被划开很长伤口,但不会觉得疼痛。
fgo五星酒吞童子值得培养吗?
值得,术阶的酒吞童子在活动从者中也属于不错的水平了,因为术阶的单体X实在是太少,而活动赠送的酒吞就可以显著的改善很多御主在术阶单体方面的短板,首先自带满宝和合格的自buff就让酒吞伤害合格,而且技能自带的魔性特攻触发范围也很广了,因为有集星技能,在梅林的辅助下也会有着不错的指令卡暴击的爆发能力
酒吞童子值得养吗?
值得。
酒吞童子在活动从者中也属于不错的水平了,因为术阶的单体X实在是太少,而活动赠送的酒吞就可以显著的改善很多御主在术阶单体方面的短板,首先自带满宝和合格的自buff就让酒吞伤害合格,而且技能自带的魔性特攻触发范围很广。
术酒吞的np方面没什么太多说的,整体都算是平均的水平,作为三蓝从者np获取能力不错,蓝卡性能过得去,但是绿卡打暴击星还行,np获取能力有点偏差。所以X不是太好,不过总体而言术阶酒吞在杀阶周回本和高难本中的表现还算是可圈可点。
酒吞作为拥有蓝卡宝具的从者,两张蓝卡可以有效搭配蓝卡连携,但NP获取率过低,只有一张红卡也注定了她平砍输出乏力的特点。酒吞的宝具最大的意义就是在于是单体宝具了,虽然现在单体从者不吃香,但是术阶的单体从者实在是太少了,导致术阶单体X都算是稀缺资源。
酒吞童子真实事件?
酒吞童子、大天狗、九尾狐玉藻前是日本三大妖怪。酒吞传说有很多版本。其中一个版本是这样的。
相传酒吞童子本为一个相貌英俊的僧人,因为外貌招人嫉妒,被人陷害。酒吞童子也慢慢因此心生恶念。某次一位高僧发现了酒吞内心的邪恶念头,于是将他赶出寺庙。被赶出来的酒吞被释放天性,彻底堕落成一个妖怪。他集结周围的其他妖怪,专挑过路的女人小孩下手,将她们吃掉。而因为酒吞多吃X,因而又有了一个“X杀手”的称号。
除了吃人,酒吞还带着其他妖怪打劫抢夺周围的富人,利用掠夺来的财宝私自建造宫殿。此事被当时的天皇知道了,下令召集能人铲除祸害。于是大将军源赖光领命,率领有着“赖光四天王”之称的渡边纲、坂田金时、卜部季武、碓井贞光以及勇士藤原保昌等六人,一同踏上了前往大江山的征讨之路。
灭妖小分队在出发前祭拜三神祈求庇佑,在前往酒吞老巢的路上他们遇到三位老人,赐予他们酒和星兜,告诉他们这个酒凡人喝了没事,但是妖怪喝了就会昏睡。原来这就是他们之前祭拜的三位神仙化身的老人,前来助他们一臂之力。
渡边刚等人顺利进入酒吞的老巢,谎称是过往商人前来投宿,并送上好酒。酒吞喜欢喝酒,于是就让他们进入宫殿。为了让妖怪们相信他们的身份,他们还装作知情地吃下了妖怪送上的人肉。
而对于酒吞童子,则是将其捆锁至床上,四人各斩其四肢,源赖光斩头。就在斩下首级的瞬间,其竟然立刻苏醒了过来,已经离开身体的头部在空中作狂飞舞着,然后朝着众人怒目而视地俯冲X过来。源赖光随即又拿出之前三位神人所赠的星兜甲,来挡住酒吞童子的头部,并用此包裹了起来。于是就这样成功地消灭了酒吞童子一族的鬼怪势力,解救了众多被掳拐的妇女和儿童。源赖光和渡边纲等人也从此威名远震,让鬼怪们闻风丧胆,京都一带的百姓生活又归于安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