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合同(协议)该怎样写?
股份融资协议范本
甲方:身份证号:
住址:
乙方:身份证号:
住址:
丙方:身份证号:
住址:
为维护融资企业、融资人的合法权益,顺利开展融资事务,经平等协商,达成下面内容融资协议:
第一条融资企业基本情况名称:住址:出资额:类型:经营范围:
第二条融资期限年,自工商部门核发营业执照之日起开始计算。
第X各融资人出资额、出资方式、缴付期限如下:姓名出资额(单位:万元)比例出资方式姓名出资额(单位:万元)比例出资方式姓名出资额(单位:万元)比例出资方式各融资人的出资,于年月日以前交齐。融资人经全体融资人决定,可以增加或者减少对融资企业的出资,并于全体融资人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办理变更登记。
第四条融资企业应当于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后计算该年度企业利润,所获利润优先用于各融资人回收出资成本,利润分配方式如下:
(一)融资人投资成本全部回收以前,各融资人依照出资比例对融资企业利润进行分配;
(二)融资人投资的成本全部回收以后,融资企业的利润由各融资人平均分配,即各融资人各自享有的利润分配额。
第五条融资企业的亏损及债务承担方式如下:
(一)融资人投资成本全部回收以前形成融资企业债务及亏损,由各融资人按出资比例分担。
(二)融资人投资成本全部回收以后形成融资企业债务及亏损,由各融资人平均分担,即各自承担三分其中一个的债务额度。
融资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融资人承担无限连带职责,清偿数额超过本协议规定其亏损分担比例的,有权向其他融资人追偿。各融资人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其余各方应当按比例在10日内向相关融资人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第六条委托融资人对外代表融资企业执行融资事务,其执行融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融资企业,所产生的费用和亏损由融资企业承担,其他融资人不再执行融资事务。执X务融资人每季/半年/年向其他融资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融资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不执行融资企业事务的融资人有权监督执X务融资人执行融资事务的情况,有权查阅融资企业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受委托执行融资事务的融资人不按照融资协议或者全体融资人的决定执X务的,其他融资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第七条融资人对融资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实行融资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融资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本协议对融资企业的表决办法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八条融资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融资人一致同意:
(一)改变融资企业的名称;
(二)改变融资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三)处分融资企业的不动产;
(四)转让或者处分融资企业的智慧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五)以融资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六)聘任融资人以外的人担任融资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第九条融资人不得从事损害本融资企业利益的活动。除经全体融资人同意外,融资人不得同本融资企业进行交易。融资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融资企业相竞争的业务。融资人以其在融资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融资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融资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职责。
第十条融资人的出资、以融资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均为融资企业的财产。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融资人在融资企业清算前,不得请求分割融资企业的财产。融资人向融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融资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融资人一致同意,同等条件下,其他融资人有优先X权;融资人之间转让在融资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融资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融资人在融资企业中的财产份额时,执行融资事务的融资人应当通知全体融资人,其他融资人有优先X权;其他融资人未X,又不同意将该财产份额转让给他人的,应当为该融资人办理退伙结算,或者办理削减该融资人相应财产份额的结算。
第十一条新融资人入伙,应当经全体融资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入伙的新融资人与原融资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职责。新融资人对入伙前融资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职责,订立入伙协议时,原融资人应当向新融资人如实告知原融资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第十二条在融资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其中一个的,融资人可以退伙:
(一)经全体融资人一致同意;
(二)发生融资人难以继续参加融资的事由;
(三)其他融资人严重违反融资协议约定的义务。
第十X融资人在不给融资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融资人。
融资居间合同的注意事项是何
注意下列事项:
1、注意居间合同的合法性。要分析所约定提供的居间服务是否会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避免导致合同无效。
2、注意居间类型。居间通常包括报告居间和媒介居间。
3、注意合同名称。如果合同中所约定的服务确为居间服务,则应在合同中进行明确,合同名称最好明确为居间合同。
4、注意合同内容的约定是否明确清楚。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424条,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融资租赁合同的效力怎样认定
融资租赁合同效力的认定,根据《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X适用法律难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应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结合标的物的性质、价格、租金的构成以及当事人的合同权利义务,对是否构成融资租赁法律关系作出认定。对名为融资租赁合同,但实际上不构成融资租赁法律关系的,人民法院应按照实际构成的法律关系处理。”
融资租赁合同是何
融资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X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融资租赁集借贷、租赁、买卖于一体,是将融资与融物结合在一起的交易方式。融资租赁合同是由出卖人与买受人(租赁合同的出租人)之间的买卖合同和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构成的,但其法律效力又不是买卖和租赁两个合同效力的简单叠加。
融资租赁合同司法解释
融资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X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融资租赁集借贷、租赁、买卖于一体,是将融资与融物结合在一起的交易方式。
《民法典》(自20X1月1日起施行)第七百五十五条:融资租赁合同因买卖合同解除、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而解除,出卖人、租赁物系由承租人选择的,出租人有权请求承租人赔偿相应损失;然而,因出租人缘故致使买卖合同解除、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的除外。出租人的损失已经在买卖合同解除、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时获得赔偿的,承租人不再承担相应的赔偿职责。
何是融资租赁合同
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X租赁物,提供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因此融资租赁合同涉及三方当事人,两个合同。融资租赁合同的当事人为出租人与承租人,出卖人并非融资租赁合同的当事人。融资租赁合同系有名合同、要式合同、诺成合同、双务合同、有偿合同、继续性合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五条,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X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融资租赁合同的主体有何
融资租赁合同的主体为出租人(买受人)、承租人和出卖人(供货商)。承租人要求出租人为其融资X承租人所需的设备,接着由供货商直接将设备交给承租人。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X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公司融资合同应该怎样写
公司融资合同的主要内容有:
1、甲乙双方的基本信息,签约的时刻和地点;
2、担保事项;
3、融资及相关条件,包括币种、融资金额、借款年限等;
4、操作程序的约定;
5、双方权利义务的约定;
6、违约职责;
7、解决纠纷的技巧;
8、合同的生效及终止。
企业间融资借款合同是否合法有效
如果企业未取得金融许可证的,不具有经营X业务的资格,借款协议违反法律规定,则借款合同无效。
对于企业之间擅自办理借贷或者变相借贷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对出借方按违章收入处1倍以上至5倍下面内容罚款。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52条,有下列情形其中一个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X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X、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融资租赁合同有几方
租赁合同的主体为三方当事人,即出租人(买受人)、承租人和出卖人(供货商)。承租人要求出租人为其融资X承租人所需的设备,接着由供货商直接将设备交给承租人。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X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融资融劵合同必备条款有哪些
根据《合同法》第十二条,融资融券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面内容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职责;
(八)解决争议的技巧。
合同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