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在唐讨名篇中,有的不符合格律。请问是哪些因素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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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律诗特点是平仄交替,联间粘连,中联对仗,平声用韵。
格律诗生于唐代,臻于唐代。抑扬起伏的声调,富于变化的节奏,读起来语言铿锵,听起来和谐悦耳,从而形成—种声律美,达到了助长思想感情的效果。然而,唐代诗人却并未完全受格律的束缚,而是在艺术上不断追求推陈出新。这正是唐诗的成就之—。即所谓”若无新变,不能代雄”。虽然精熟《文选》是唐代诗人普遍的文学修养,但他们的作品却很少是《文选》的翻版。较之齐、梁,唐诗写得更放、更尽,华藻之风巳然只是—种点缀。
律诗的格律虽然严整,但在不断的实践中,产生了诸多变格、别体。这些变格、别体巳被视为格律的组成部分。其中最主要的就是拗救。如五言的平平仄仄平句式变成仄平平仄平,七言的仄仄平平仄仄平变成仄仄仄平平仄平。五言的平平平仄仄变成平平仄平仄,七言的仄仄平平平仄仄变成仄仄平平仄平仄。
至于是否完全合律才是律诗,古往今来多存X。如李白的《登金陵凤凰台》,全诗首、颔之间,颔、颈之间全部失粘,但它每句却都符合平仄交替特点,故后人多承认其是律诗,并收入《唐诗别裁》。杜甫的《登高》全诗对仗,却成就了律诗之冠。这就是唐诗注重创新的典例。这样的例子很多,不赘言。
总之,思想感情的表达才是最重要的,唐人如此,今人更应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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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诗有些格律不符,其实也不奇怪。正所谓凡有规则,必有例外。一般音律整饬严格,应该说的近体诗——律诗,绝句又称截句,截取律诗两联而成,所以也算律诗的变种。律诗格律甚为严格,不能错韵,但若首句入韵可用临韵。每个字的平仄都有规定,如果失误,就要拗救,否则就孤平或三仄尾。直到清末这规矩变化不大。然而正如林黛玉说的,真正的绝妙好句,也可以通融一下。比如杜甫《咏怀古迹五首》里面的“怅望千秋一洒泪,萧条异代不同时”这颔联,上句就一洒泪三仄尾。这个一字就没法换。个人觉得这个是一怅望就洒泪,和下句萧条异代不同时浑然一体,将诗人的萧条寂寥表现得淋漓尽致。再比如李白“花将色不染,水与心俱闲”就是拗救了,色该平而仄,下句用心平来救。这是一种破格,一定程度打破格律束缚。还有就是初唐格律诗雏形,也不是那么严格。王维“中岁颇好道,晚家南山陲”这个山字出律了。杜甫也有些诗句似律非律,比如“客子出门月皎皎,谁家捣练风凄凄”三平对三仄尾,而且出句孤平,前人于此诗誉杜甫为七言律之散仙。杜甫还有类似诗句,“一双白鱼不受钓,两寸黄柑犹自青”等等。另外,还有律诗不和音律的,李白的《登金陵凤凰台》的颈联出句“三山半落青天外”平平仄仄平平仄,和颔联出句平仄竟然一样,本该是仄仄平平平仄仄才对。李白绝句“谁道君王行路难,六龙西幸万人欢。地转锦江成渭水我,天回玉垒作长安”也是如此。前人给这种诗意连贯但音律不符的诗专门起名叫折腰格。大体而言,有这几种情形。或许还有未尽之处。[呲牙][祈祷][玫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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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在王力先生的小册子《诗词格律》里论述和解读的十分清楚了!主要是古四声,以及激情澎湃时的表达造成的!比较有代表性的如李白、陈子昂、李贺的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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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听说过秦朝时中原大地的官方语言为雅言,与现在的广东香港一带的人所讲的方言基本上相似,也即是粤语,虽然是只为方言,但是在很多国家和联合国都是较为接纳和承认的官方语言之一,所以有可能古人的格律与我们当今用普通话去读的格律是否就有所不同也很难讲啊,九音节的粤话是否能够使之顺畅押韵呢,尚不得而知,但普通话仅仅是河北滦平方言得国家认同选择推广而定为我们如今的官方话倒是事实,对古文诗词平仄对仗一窍不通,我也说不出个子丑寅卯来,见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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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唐代,两种诗是主流,一种是今体诗(律诗为代表)一种是近体诗(歌行,乐府为代表。)歌行乐府,并没有严格的格律标准,格律是今体诗的产物。但并不是说近体诗就可以随心所欲,它依然有着严格的创作要求。
至于用现代声韵去验证唐诗,肯定是不切实际的。比如说明代出现的平水韵,它也只是大部分的声韵规律符合而已,完全符合是不可能的,何况现代的声韵呢?
对于音韵问题,现代人有太多纠结了,其实大可不必,我们研究唐诗的音韵,是学习它的音律,声律的应用方式,字的读音在诗中起到的音响效果,以体现声韵在诗中起到的应有的作用,这点古人做的比现代人高明太多了。
所以不要故步自封吧!也不要狭隘的去理解“律”,当了解一些基本知识以后,就明白现在有些人对格律的诸多的疑问,对格律的X与刁难,是多么的可笑与浅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