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行政立法的重点,也是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什么是行政立法不可缺少的程序内容)

什么是行政立法?

  行政立法是行政性质和立法性质的结合  行政立法是指立法机关通过法定形式将某些立法权授予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得依据授权法(含宪法)创制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行为。  它通常具有两方面的内容:  

①国家行政机关接受国家立法机关的委托,依照法定程序制定具有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文件的活动。  

②国家行政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制定有关行政管理规范性文件的活动。亦称“准立法”。

延伸阅读

行政立法的含义?

行政立法是指特定的国家行政机关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修改和废止有关行政管理方面的行政法规和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活动。
【法律依据】《立法法》第六十五条,X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行政法规可以就下列事项作出规定:
(一)为执行法律的规定需要制定行政法规的事项;
(二)宪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的X行政管理职权的事项。
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的事项,X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授权决定先制定的行政法规;
经过实践检验,制定法律的条件成熟时,X应当及时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

行政立法是?

行政立法,指的是国家行政机关制定行政法规和规章的活动。

我国宪法在规定国家立法权由全国人大及其X会行使的同时,还规定X可以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X各部、各委员会可以根据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部门规章。

地方组织法又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省、自治区人民X所在地的市和经X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X,可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制定地方X规章。

表明,在我国,不仅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享有立法权,而且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和某些地方国家行政机关也享有一定的立法权,可以制定行政法规和规章等规范性文件是以宪法为统帅,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多个层次的法律规范构成的,行政立法的地位和作用是不可忽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