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事业单位管理条例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保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建设高素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促进公共服务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全面准确贯彻X、公开、竞争、择优方针。
国家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第X 中央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全国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所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
第四条 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人事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制定或者修改人事管理制度,应当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工作人员意见。
第二章 岗位设置
第五条 国家建立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明确岗位类别和等级。
第六条 事业单位根据职责任务和工作需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岗位。
岗位应当具有明确的名称、职责任务、工作标准和任职条件。
第七条 事业单位拟订岗位设置方案,应当报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第三章 公开X和竞聘上岗
第八条 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应当面向社会公开X。但是,国家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涉密岗位等人员除外。
第九条 事业单位公开X工作人员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制定公开X方案;
(二)公布X岗位、资格条件等X信息;
(三)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四)考试、考察;
(五)体检;
(六)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七)订立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第十条 事业单位内部产生岗位人选,需要竞聘上岗的,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制定竞聘上岗方案;
(二)在本单位公布竞聘岗位、资格条件、聘期等信息;
(三)审查竞聘人员资格条件;
(四)考评;
(五)在本单位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六)办理聘任手续。
第十一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交流。
第四章 聘用合同
第十二条 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
第十X 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
第十四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提出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的,事业单位应当与其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
第十五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六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事业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七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前30日书面通知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是,双方对解除聘用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开除处分的,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九条 自聘用合同依法解除、终止之日起,事业单位与被解除、终止聘用合同人员的人事关系终止。
第五章 考核和培训
第二十条 事业单位应当根据聘用合同规定的岗位职责任务,全面考核工作人员的表现,重点考核工作绩效。考核应当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和评价。
第二十一条 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
年度考核的结果可以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档次,聘期考核的结果可以分为合格和不合格等档次。
第二十二条 考核结果作为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工资以及续订聘用合同的依据。
第二十X 事业单位应当根据不同岗位的要求,编制工作人员培训计划,对工作人员进行分级分类培训。
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所在单位的要求,参加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转岗培训和为完成特定任务的专项培训。
第二十四条 培训经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列支。
第六章 奖励和处分
第二十五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者集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奖励:
(一)长期服务基层,爱岗敬业,表现突出的;
(二)在执行国家重要任务、应对重大突发事件中表现突出的;
(三)在工作中有重大发明创造、技术革新的;
(四)在培养人才、传播先进文化中作出突出贡献的;
(五)有其他突出贡献的。
第二十六条 奖励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
第二十七条 奖励分为嘉奖、记功、记大功、授予荣誉称号。
第二十八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处分:
(一)损害国家声誉和利益的;
(二)失职渎职的;
(三)利用工作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四)挥霍、浪费国家资财的;
(五)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的;
(六)其他严重违反纪律的。
第二十九条 处分分为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开除。
受处分的期间为:警告,6个月;记过,12个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24个月。
第三十条 给予工作人员处分,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第三十一条 工作人员受开除以外的处分,在受处分期间没有再发生违纪行为的,处分期满后,由处分决定单位解除处分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
第七章 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
第三十二条 国家建立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
事业单位工资分配应当结合不同行业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等因素。
第三十X 国家建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水平应当与国民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社会进步相适应。
第三十四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
事业单位执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和休假制度。
第三十五条 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工作人员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第三十六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符合国家规定退休条件的,应当退休。
第八章 人事争议处理
第三十七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与所在单位发生人事争议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八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考核结果、处分决定等不服的,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复核、提出申诉。
第三十九条 负有事业单位聘用、考核、奖励、处分、人事争议处理等职责的人员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一)与本人有利害关系的;
(二)与本人近亲属有利害关系的;
(三)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
第四十条 对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投诉、举报,有关部门和机关应当及时调查处理。
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一条 事业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或者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四十二条 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事处理违反本条例规定给当事人造成名誉损害的,应当赔礼道歉、恢复名誉、消除影响;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给予赔偿。
第四十X 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和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的规定有哪些简答?
- 当年解除处分,可以领年终奖金吗?
- 这种情况下,大家还是有一个整体的判断,这样的话,大家还是可以让自己有一个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没有情况下,大家还是有一种重提情况,大家还是有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没有必要这样的话,也还有整体的调整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大学生和军人身份及待遇争议是否属于人事争议仲裁的范围人?
- 父亲是1950—1955年在四川和山东服役的军人,参加过西南剿匪战役,是我国青岛海军基地第一代岸炮团军人。服役前在四川荣昌县X工作,服役后回四川,荣昌X未安置工作,继续上高中。1959年响应国家号召,被X生产建设兵团一师招人,成为一名军垦职工。后被一师选拔、政审在塔里木大学学习,成为60年代的大学生。大学期间,被错误处理,未发大学毕业证,继续在原单位工作,按普通职工对待。1984年,拨乱反正,国家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政策,X发文,塔里木大学给父亲X,补发了毕业证,父亲要求单位及一师组织部门解决其身份问题,但单位一直未落实知识分子政策,未按大学生待遇落实政策,仍然按普通职工对待。一直到1995年按照普通职工待遇退休,工作、职称、看病、住房等待遇在职及退休期间一直未落实政策。2018年,军人信息采集期间,获悉退休工龄未包含5年军龄及服役前工作工龄。要求原单位重新批改本人退休待遇,单位告知人事档案中未查到军籍档案和大学生学籍档案,不能处理。父亲出具复原证、军属证、补发的大学毕业证、X证明原件,并到塔里木大学调取大学原始学生花名册,同班同学在同一单位工作的证明,但单位及一师人事部门不予解决。为此父亲军人身份、大学生身份及工龄和待遇争议,是否属于人事争议仲裁范围。父亲原工作单位是一师塔里木罐区水利管理处,属于事业单位,近期改革为二级事业单位水务中心。
-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大学生和军人身份及待遇争议是否属于人事争议仲裁的范围,这个确实是属于人事争议的仲裁范围,不管是人事还是物业,都是要管理。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能在私立高中任教吗?
-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能在私立高中任教吗
-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想在私立高中任教必须要有教师资格证书,并考取教师证才能在学校任教。
吉林省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减少编制的规定
- 我是四平市某职业学校的教师,我们单位2013年12月,被一次性减少编制57人,请问这合理吗,有什么政策依据?
- 不知道,这个问题要问权力机关吧
我是一名在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建造师资格证书,注册公司为我单位的下属机构,请问我是否可以担任项
- 经理?是否违反国家规定?
- 原则上是违反相关的规定的。但不违法。
我是一名甘肃一万名刚入职一年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为个人原因想辞职来X考X的事业单位考试,不知
- 我是一名甘肃一万名刚入职一年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为个人原因想辞职来X考X的事业单位考试,不知道可以吗?让考吗?
- 这个主要看X的当地的政策,一般事业单位不可能
2014年潍坊昌邑市公开X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在哪里看?
- 2014年潍坊昌邑市公开X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在哪里看?
-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2014年潍坊昌邑市公开X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报名时间:2014年11月23日9:00-2014年11月25日17:00)具体办法:1、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登陆 “昌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照片[分辨率为160像素(高)×120像素(宽),文件大小不超过20KB,文件类型为JPG,照片务必清晰]。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2、初审。昌邑市公开X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报名期间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说明理由。对难以界定的相近专业的资格审查,报考者须在报名时间内持本人档案中《高校学生成绩单》的复印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的公章)到昌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昌邑市北海路218号,市人社局三楼,联系电话:7211558)进行现场审定。3、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随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应于2014年11月23日9:00-2014年11月26日17:00登录“昌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缴纳笔试考务费80元。在规定时间未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后,请通过报名系统打印《昌邑市2014年公开X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昌邑市2014年公开X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审核通过后,须携带《昌邑市2014年公开X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有关证明材料于2014年11月23日至2014年11月25日到昌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办理确认手续,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有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有关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方可认定。准考证打印网上报名应试人员于2014年11月29日至12月1日登陆“昌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打印准考证。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2015年果落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X工作人员准考证打印
- 2015年果落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X工作人员准考证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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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以调动到国家电网么?
- 如题,事业单位正式在编的工作人员可以调入国家电网工作吗?
- 找找关系,还有电网是国企
我是桂林事业单位编的工作人员,想从桂林调回家乡玉林事业单位编人事调动?你们说有可能吗?难度大吗?
- 理由是因夫妻异地,老人要照顾。
- 必须重新考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