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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中,贾府的餐桌上经常有野味,这些野味从哪得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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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中,贾府的餐桌上经常会有野味出现,这对于贾府来说,它们的来源也就只能是田庄交的租子了。
在乌进孝送到宁国府的清单里,除了银子和大米,其中就有着不少的野味,包括鹿,獐子,狍子,暹猪,野猪,野羊,野鸡等等,不一而足,这些有的会被直接吃掉,有的会被圈养在贾府的园子里,供公子小姐们赏玩,但将来也都会逐渐的摆上贾府的餐桌的。
宝玉和湘云他们就曾经在芦雪厂烤鹿肉吃,而贾母还曾经把一碟儿风腌果子狸送给黛玉和宝玉吃去。
吃野味,在我国是从清代才开始流行起来的,以前的人们是不屑于食用这些东西的。
我国的古代,是世界上最早进入农耕文明的地区之一,当时X餐桌上常见的主流食材,都是一些牛、羊和猪的东西,这一点在《周礼》中周天子大宴X臣的场面中就有所记载。对于其他周边地区人民所食用的野味,则认为都是些上不得台面的食材。
汉朝的刘安在他的《淮南子》中说:“越人得蚺蛇以为上肴。”唐代恂撰写的《岭表异录》中,也提到了广东人吃鹦鹉和猫头鹰。南宋的周去非编写的《岭外代答》中,则说:“深广及溪峒人,不问鸟兽蛇虫,无不食之!”从这些句子所包含的语气中,我们就可以知道古人对这些食材的态度了。
后来虽然蒙古人入侵中原,但是他们也是以牛羊为主要食材的,只有在清人入关以后,野味才开始堂而皇之的摆上了X的餐桌,以至于到如今仍有人乐此不疲。
清人入关以前,过得是一种靠渔猎为主的生活,在入关以后,这个饮食习惯继续在X之间流行,所以食用野味就成了他们的传统。传统相声中的《报菜名》,其中满汉全席的食材里就不乏山珍野味。
为了不忘记祖先的传统,清人入关以后,刚开始的皇帝以及X们都保留着狩猎的爱好。木兰围场就曾经是世界上最大的皇家猎苑,在小说《红楼梦》中的冯紫英,也经常跟随他的父亲去打猎,以至于还被兔鹘的翅膀扫到了脸,受了伤,但他这是不得已而为之的:
紫英道:”可不是家父去,我没法儿,去罢了。难道我闲疯了,咱们几个人吃酒听唱的不乐,寻那个苦恼去?······”
这就说明了骑射的传统爱好,在清代后期的X之中渐渐地受到了冷落。
贾府就更是不用提了。贾家的功勋,是靠着宁国公、荣国公在战场上真刀真枪拼出来的,但是到了后来,子孙后代安享荣华,已经很少有人会去认真的演习骑射了。
贾兰在不上学的时候,拿着个小弓箭在园子里追的两只小鹿到处跑,宝玉问起来的时候,贾兰一本正经的说在演习骑射,可是宝玉却对此嗤之以鼻:“把牙栽了,那时才不演呢。”
贾珍倒是在宁国府聚众子弟们练过一段时间射箭,宝玉还曾经去凑过热闹,但是不久以后,也就逐渐地变成了狎妓饮酒的活动了。
如果族长贾珍能够带领着贾府的兄弟子侄们励精图治,平时经常的去狩猎的话,那么他们的猎物也就会成为贾府餐桌上的野味的另一个来源,可不仅是一种荣耀,恐怕也会减缓整个贾府走向没落的步伐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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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中野味都是下面庄园进贡来的,君看第五十三回黑山村庄头乌进孝春节前所进贡物,应有尽有,举几个例子,大鹿三十只,獐子五十只,狍子五十只,暹猪二十个,汤猪二十个,野猪二十个,家腊猪二十个,野羊二十个,野鸡,兔子,熊掌,鹿舌等等不一而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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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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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了资料,之前“澎湃新闻”提到过“曹雪芹写《红楼梦》时依托清朝的历史风俗与社会风貌,彼时天下之主的满族在入关之前喜食野味,《金史纪事本末》记载:“每晨及夕,多以X禽兽为饭”。入关以后,仍有源源不断的关外野味供应,其中自然不乏野鸡、野鸭、鹿、狍子等生活于东北的野生动物。而《红楼梦》几次关于食物的描述,则都可见满族文化的影响。
如《红楼梦》第五十三回中,黑山村乌庄头来“交租子”。“庄头”即指清代为满汉旗籍X地主经营旗地田庄的X人,专管监督佃户生产、收割地租、摊派劳役等事。以当时贾府之盛,有多处田庄,这些田庄一边为日常用度提供银两,一边也供应着食品原料。即便如乌庄头所称,这一年“年成”极不好:连遭旱灾、涝灾、雹灾,所上缴的山货海味仍一应俱全,其中野生禽兽就有:
大鹿三十只,獐子五十只,狍子五十只,暹猪二十个,汤猪二十个,龙猪二十个,野猪二十个,家腊猪二十个,野羊二十个,青羊二十个,家汤羊二十个,家风羊二十个,……野鸡、兔子各二百对,熊掌二十对,鹿筋二十斤,海参五十斤,鹿舌五十条……
另外,除了这种集中缴纳的“租子”,以四大家族钟鸣鼎食之盛,自然少不了阔气朋友和有X有往来者的赠送,如《红楼梦》第二十六回里薛蟠说:“古董行的程日兴,他不知那里寻了来的这么粗这么长粉脆的鲜藕,这么大的大西瓜,这么长一尾新鲜的鲟鱼,这么大的一个暹罗国进贡的灵柏香熏的暹猪。你说,他这四样礼可难得不难得?那鱼、猪不过贵而难得,这藕和瓜亏他怎么种出来的。”鲟鱼和香熏猪这样的食材就是程日兴所赠。
除了食材的满族特色,烹饪方法也延续了满族人的“烤”与“煮”,如薛宝琴出镜频率最高的第四十九回“疏璃世界白雪红梅 脂粉香娃割腥啖膻”中,史湘云就和宝玉算计着去要了新鲜的鹿肉烤着吃:
只见老婆们拿了铁炉、铁叉、铁丝缳……三个围着火炉儿,便要先烧三块吃。那边宝钗黛玉平素看惯了,不以为异,宝琴等及李婶深为罕事。……湘云一面吃,一面说道:“我吃这个方爱吃酒,吃了酒才有诗。若不是这鹿肉,今儿断不能作诗。”说着,只见宝琴披着凫靥裘站在那里笑。湘云笑道:“X,过来尝尝。”宝琴笑说:“怪脏的。”宝钗笑道:“你尝尝去,好吃的。你林姐姐弱,吃了不消化,不然他也爱吃。”宝琴听了,便过去吃了一块,果然好吃,便也吃起来。
满族人在东北捕获最多的野生动物当属鱼和鹿,明代已成熟的炙鹿法经过有清一代的改良,传到清朝中期已经足够成熟,炙烤鹿肉在贾府这样的X家庭,宝钗、黛玉“平素看惯了”并不以为异。值得关注的一点是不同于寻常的闺阁里的小姐,薛宝琴非常特殊,第五十回薛姨妈介绍宝琴时说:“他从小儿见的世面倒多,跟他父母四山五岳都走遍了。他父亲是好乐的,各处因有买卖,带着家眷,这一省逛一年,明年又往那一省逛半年,所以天下十停走了有五六停了。”薛宝琴这样周游天下的人看到烤鹿肉却“深以为异”,可证食用鹿肉可能是清朝X的专利,在民间或者一般的官宦人家并不常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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